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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高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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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生律师是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期知名著名大律师为追求,高明生律师现是中国合肥法学会会员,合肥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瑶海区兼职劳动仲裁员、安徽律师维权网首席律师,高明生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非常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经验。成功办理过故意伤害犯罪案,特大传销刑事案,重大涉恶刑事案,重大毒品贩卖犯罪案,重大抢劫案以及职务和经济犯罪案,高明生律师在房地产方面办理过重大房屋买卖案,重大房屋拆迁案,建设合同及土地纠纷案等,高明生律师及其团队律师以及维权网加盟律师为社会提供在交通事故纠纷、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以及股权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行政以及涉外纠纷等等。为个人和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重大案件或者重大法律疑难问题联络法律教授以及资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书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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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后妻子取消婚礼 丈夫获赔三万精神抚慰金
发表日期:2007-10-17 9:24:26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Helen 已有119位网友读过此文
2007年10月17日9:23:00登记后妻子取消婚礼 丈夫获赔三万精神抚慰金 
  

    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后,筹备婚礼,发出请柬,突然女方单方取消了婚礼并提出离婚,男方遂以其配偶身份遭受侵犯、在亲朋好友中的人格地位降低为由请求精神赔偿。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人民法庭判决男方获赔精神抚慰金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相识并恋爱一个月后登记结婚,双方商定举行婚礼,宴请亲朋好友,并发出结婚请柬。后原告以被告的学历达不到自己要求,生活品位低为由单方取消婚礼。并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庭审中,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原告单方解除婚礼所致被告“精神损失”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认识时间短,婚前了解不够,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准许。原告在双方已登记结婚,商定举行婚礼,被告已发出请柬告知亲朋好友来庆贺时,却以被告的学历未达到自己的要求而对自己造成极大伤害和对被告不信任为由,单方取消婚礼。原、被告结婚后,被告依法享有作为原告配偶的身份权利,原告单方取消婚礼的行为侵犯了被告在亲朋好友中作为原告配偶身份的权利,导致被告在亲朋好友中人格地位的降低,使被告身心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法院根据对原告的行为性质、取消婚礼和提出离婚的理由及给被告造成伤害的大小、程度和范围,结合原、被告的收入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认为被告提出的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三万元的请求符合实际,应当予以支持,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来源:中新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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